9月2日(ri),北京市(shi)、天津(jin)市(shi)、河(he)北省稅務局聯合發布(bu)《京津(jin)冀稅務行政處罰裁(cai)量基準》公告:
該文件中明確:自2021年10月1日起,新辦營業執照的企業,不辦理稅務登記,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附:京津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以上轉自納稅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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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ri),北京市(shi)、天津(jin)市(shi)、河(he)北省稅務局聯合發布(bu)《京津(jin)冀稅務行政處罰裁(cai)量基準》公告:
該文件中明確:自2021年10月1日起,新辦營業執照的企業,不辦理稅務登記,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附:京津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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