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dao)代理記賬:固定資產折舊的幾種方法
企業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時,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做出決定。企業不應以包括使用固定資產在內的經濟活動所產生的收入為基礎進行折舊。
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

1.年限平均法
年折舊額=(原價-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原價×年折舊率
舉例子說明青島某企業在2019年12月31日購入一臺設備,入賬價值為200萬元,預計使用壽命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20萬元,如果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2020年12月31日該設備存在減值跡象,經測試預計可收回金額為120萬元。2020年12月31日該設備賬面價值應為多少,年限平均法下:年折舊額=(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壽命(年)=(200-20)÷10=18(萬元);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已提了一年的折舊,則減值前設備賬面價值=200-18=182(萬元),高于可收回金額120萬元,發生了減值,企業應將該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所以2020年12月31日該設備賬面價值為120萬元。
2.雙倍余額遞減法
年折舊額=期初固定資產凈值×2/預計使用年限
最后兩年改為直線法
某企業購進設備一臺,該設備的入賬價值為100萬元,預計凈殘值為5.6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在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情況下,該項設備第三年應提折舊多少錢,雙倍余額遞減法下,第一年應提折舊額=100×2/5=40萬元第二年應提折舊額=(100-40)×2/5=24萬元 第三年應提折舊額=(100-40-24)×2/5=14.4萬元
3.年數總和法
年折舊額=(原價-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2019年2月14日,青島某公司購入X設備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為43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4%,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則2019年某公司應計提累計折舊金額是多少,在年數總和法下,2019年該公司應計提的累計折舊金額 = 430 ×(1 - 4%)× 5/(1 + 2 + 3 + 4 + 5)× 100% × 10/12 = 114.67萬元,因此,累計折舊金額是114.67萬元。
以上就是固定資產折舊的幾種方法,青島珺元代理記賬有限公司是整個青島地區財稅服務行業企業,是值得您托付的財稅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