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納稅人按照《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進行存量住房貸(dai)款置換的,由于置換前后
納稅人的住房仍為同一套,可以繼續享受住房貸款(kuan)利息專項附加(jia)扣除。
其中,貸款合同編號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在個人所得稅APP在“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變更同一
套住房新辦理的貸款合同編號等信息。
可以。納稅人按照《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進行存量住房貸(dai)款置換的,由于置換前后
納稅人的住房仍為同一套,可以繼續享受住房貸款(kuan)利息專項附加(jia)扣除。
其中,貸款合同編號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在個人所得稅APP在“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變更同一
套住房新辦理的貸款合同編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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