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個體工商戶,屬于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3年一季度預計銷售收入為25萬元。請問我是否可以根據客戶要求,就部分業務放棄免稅,開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根據《》(2023年第1號)第四條、第五條有關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可就該筆銷售收入選擇放棄免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就該筆銷售收入選擇放棄減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您可以(yi)根據(ju)實際經營需(xu)要,就部分業務放棄(qi)上(shang)述減(jian)免稅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計(ji)算繳納增值稅,并開具相(xiang)應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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