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qing)島代理記賬:法人怎么從公賬上取出借款
公司在成立后許多公司負責人有關于一個稅收的問題,那法人怎么從對公賬戶取出借款?青島代理(li)記(ji)賬(zhang)公司給您解答解析。

法人從基本戶取錢,帶法人身份證原件和公司公章,直接去基本戶開戶行在柜臺取就可以,可以以“報銷”等的名義取款出來。
具體步驟
具體步驟
1、賬戶提現,這個賬戶必須是正常使用的基本賬戶,凍結的賬戶和賬上無存款的賬戶無法提現,提現時,如果超過五萬元,還要提前和銀行預約,以便銀行準備足夠的現金。
2、公司去銀行提取現金需要現金支票,如果沒有,可以隨時去銀行購買銀行對公司賬戶取現是有規定的,及時跟銀行工作人員溝通。
3、填寫現金支票,要按照銀行要求,正確填寫現金支票,日期、企業名稱、大小寫,用途,密碼、領取人,領取人身份證號等都要仔細填寫,最后正反面都加蓋公司財務章和法人章。
如果是屬于向公司借款:
借:其他應付款——負責人
貸:銀行存款
以后拿到發票,證明其用途,可以是采購物資或者其他允許列支的費用,可沖抵其他應收款。
借:管理費用 / 營業費用 / 固定資產 / 原材料等
貸:其他應付款-負責人
或者老板還款:
借:銀行存款 / 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負責人
但如果借款時間超過一年,按稅法規定會認為是對負責人的利潤分配,需要就該款項繳納個人所稅。
財稅【2003】158號文: 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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