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總理12月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修訂草案)》,便利和規范企業名稱登記。這是繼去年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取消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等行政許可事項后,進一步規范企業名稱登記出臺的法規性文件,會議通過《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完善企業名稱基本規范,建立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制度,規定申請人可自行選取符合規定的名稱,并應承諾對名稱侵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李克強在12月14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別強調:“要注重‘放管并重’,在增加企業便利的同時,規范企業名稱登記。”
當天會議通過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完善企業名稱基本規范,建立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制度,規定申請人可自行選取符合規定的名稱,并應承諾對名稱侵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草案同時規定登記機關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不符合規定的名稱不予登記或糾正,對名稱產生爭議的可依法起訴或由登記機關調解或裁決。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一定要有利于公平競爭,有利于企業的合法自主經營。”李克強說,“企業做強做大,歸根結底靠的是綜合實力和逐步累積的品牌效益,而不是只靠一個名稱。

同時放管并重,規定登記機關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不符合規定的名稱不予登記或糾正,對名稱產生爭議的可依法起訴或由登記機關調解或裁決。*部署優化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會議指出,針對目前政務服務熱線號碼多、群眾辦事多頭找等問題,推動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優化。對涉及企業和群眾的非緊急政務服務熱線,壓實地方特別是市縣責任,地方設立的政務服務熱線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設立并在地方接聽的政務服務熱線,號碼能歸并的盡量歸并,盡可能使用一個號碼,方便群眾記憶和使用,體現一個窗口服務。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指導支持地方熱線優化工作。會議要求,優化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不僅要方便群眾撥打,更要優化流程和資源配置,強化技術支撐,實現熱線受理與后臺辦理服務緊密銜接,健全接訴即辦和督辦問責機制,確保企業和群眾反映的問題和合理訴求及時得到處置和辦理,使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接得更快、分得更準、辦得更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