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范圍及條件
在青島行政區域內繳納失業保險的法定勞動年齡內企業在職職工,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2、企業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證書應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或職業技能等級目錄內。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58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準入類35項、水平評價類23項)納入補貼范圍。
3、企業職工須自證書批準日期(證書上的“發證日期”)12個月內申請技術技能提升補貼。其中,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專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自《關于進一步簡化流程優化服務加快落實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9】11號)實施前證書已超過12個月的,可在2019年底前申領技術技能提升補貼。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享受一次技術技能提升補貼,且與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企業在崗培訓補貼(含金藍領培訓)、失業保險基金列支的培訓補貼等不重復發放。同一職業(工種)享受高級別證書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級別證書補貼。
二、補貼標準
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水平評價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補貼標準按照高級(三級)、中級(四級)、初級(五級)分別為2000元、1500元、1000元;取得準入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不分級別的補貼標準為2000元,分兩個級別的補貼標準按級別高低分別為2000元、1500元。
三、申請時限
個人應自證書批準日期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21日。
四、所需材料
持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人員,需將證書原件拍照上傳。
五、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
登錄青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辦事大廳——就業網辦——個人業務——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請(輸入用戶名、密碼和驗證碼登錄),按提示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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